回顧過去60年,一方面「人民共和」透過韓戰挑戰過美國;發展並擁有了核子武力;是世界上外匯存底最大的國家;它安穩坐上安理會;舉辦過奧運;發射過衛星與太空人;可能即將擁有航空母艦…,「人民共和」在「集體層次」上感受不少光榮。
但另一方面,這個政權教訓越南不了了之,殘殺同胞卻逾數千萬;外匯雖多卻以環境為代價;經濟持續發展,中產階級卻極端自私;領導層擁有天大權力,人民卻從不知被誰從何管道檢出;封鎖網路和偽造新聞只是稀鬆平常;這個文化對近代世界文明沒有貢獻,只准人民緬懷過去,連馬桶都沒發明過;…。「人民共和」在「個體層次」上卻得分極低。
政權存在的意義是什麼?中國似乎不願去思考。不敢吧?民有、民治、民享~
這樣的強國,卻害怕艾未未一人探討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弊端的裝置藝術家,而闖入飯店房間痛毆。日本記者、香港記者一樣無法逃離黑拳。人民僅有的上訪申冤,被防堵到毫無意義,也會被毆。還有「綠壩」把關,讓網民接受的不是虛假的,就是受限的資訊。總是害怕而防堵人民,國家只能虛無的存在!
既強又脆弱的中國,對庶民有何意義?對鄰國有何意義?甚至於對地球有何意義?
一個60週年國慶,要禁止大飯店營業,封鎖鬧市大街;說是中國強大了,不如說大官膽小、心虛了。
太平洋戰爭結束後,在美國主導下盟國最高指揮部(SCAP)以其征服日本帝國的權力,命令「蔣介石元帥」負責台灣與澎湖(與其他地區)的受降和佔領。台灣澎湖的法定地位從戰前日本的「外地」,搖身一變為聯合國的「佔領地」以等待決定。
一個相當單純的佔領區地位決定的議題,卻因為1949年10月1日中國建立了「人民的共和」(PRC),形成與ROC互爭「中國合法政府」的雙頭態勢,到了1949年12月以ROC的失敗出亡台灣告一段落而複雜化。
複雜難解的關鍵是:對日和平一直要到1952年4月28日〈舊金山和約〉與8月5日〈台北和約〉生效後實現。1949年底的台灣,是明明白白的聯合國佔領地,不是中國的領土。1949年ROC的「播遷」是個「海外的流亡」,不是「國內的遷移」。ROC在台灣的統治,並非基於主權所有,而是暫時受命管理。
更進一步說,ROC在〈台北和約〉中講了與〈舊金山和約〉一模一樣的話:「日本放棄對台灣與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、權利根據及要求。」台灣地位並未解決。更基於1942年元旦簽署的〈聯合國宣言〉,盟國不得單獨與日本軸心國講和,ROC與日本的和平,就只能是〈舊金山和約〉架構下的一環,從而接受美國主導下聯合國的管制。
反過來說因為內外政治所需,實際統治台灣與澎湖的當局遂建立:〈開羅宣言〉為真→〈波茨坦宣言〉→〈日本降書〉→ROC接收台灣(事實統治台灣)→各國均無異議等,故得出「台灣屬於中華民國」的推論架構,並透過政府體系強力放送。而這套推論卻是符合冷戰對峙時美國與兩中的利益──中國鉤住ROC、ROC鉤住台灣人民、美國則鉤住台灣。前兩者是格空抓要,後者是留中不發。
然而,戰爭中與戰後台灣有關的文件與行為,並不僅前述幾項而已。如此模型,忽略了〈大西洋憲章〉、〈通令第一號〉、〈舊金山和約〉,以及蔣介石與何應欽的一系列受降文件。這些文件在前述模型中全無位置,從而前述的模型是缺失甚且無效的。
換言之,根據中國(國共)內戰的歷史,頂多能解釋1949年底中華民國流亡聯合國佔領地台灣後「中國政權的隔海對峙」的現象,無法涵蓋從戰爭結束時刻起就懸而未決的「台灣地位以及從屬的住民國籍」的問題。因此,有必要從「外部」角度,才能看清台灣問題的全貌。
60年前人民中國的建政,翻天覆地的影響到東亞政局,但實際上,卻不影響台灣地位。